预计2022年全国粮食收购入库4亿吨******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王立彬)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计,2022年全国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4亿吨左右,与近年来平均水平相当。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丛亮11日在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说,2022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政治责任,在国际粮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国内粮食市场保持总体平稳,国家储备实力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及时有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2022年各地统筹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夏粮和早籼稻旺季收购圆满收官,秋粮旺季收购平稳有序,牢牢守住了“种粮卖得出”的底线。通过精准落实调控措施,稳步推进政策性粮食公开竞价销售,有力保障了市场供应。与此同时,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一系列制度文件出台,动态监管系统覆盖全部中央储备粮储存库点,29个省份实现省级储备信息化全覆盖,穿透式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2023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将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加强风险预判和战略预置,保持粮食市场平稳,服务能源资源保供。有关部门将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及时批复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牢牢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完善新型监测预警体系,密切监测国内外粮食、能源、资源市场运行态势,稳定市场预期;统筹做好政策性粮食投放,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根据调控要求适时做好储备投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丛亮强调,随着春节临近,粮油消费将进入旺季。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粮源调度,深化产销合作,统筹做好加工、储运、配送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国家有关部门已于1月11日启动政策性小麦拍卖,每周投放14万吨,预计将较好满足企业用粮需求,为粮食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确保节日粮油市场平稳运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